檢定內容

EXAM DETAILS

應考注意事項

 

檢定類別:「鋼琴檢定」及「樂理檢定」

樂理能力是學習音樂相當重要的基礎,為使考生的演奏能力及音樂素養能相輔相成的提升,本委員會規定:鋼琴1級以上者須加考樂理;鋼琴5級以上者,須檢附3級以上相對級數之樂理證書影本;或可先報考鋼琴檢定,及格證書保留(以一年為限)於通過樂理檢定之後始頒發。

 
鋼琴與樂理檢定級數搭配參考表
(樂理報考級數僅可低於鋼琴兩級,若要往上加級報則不限)
鋼琴 C級 D級 1級 2級 3級 4級 5級 6級 7級 8級 文憑級
樂理 A級 B級 C級 D級 1級 2級 3級 4級 5級 6級 7級
 

鋼琴分級:

考試等級分:初級、A級、B級、C級、D級,國際演奏1級~8級,文憑級,共13個級數。
(若要參加國外升學甄試者,請另洽委員會。)

 

重要應考注意事項:

  • 考曲可看譜演奏(文憑級除外)。音階、琶音、技巧等必須背譜。
  • 考官會以本委員會所出版之樂譜來評分。 若考生(含背譜者)所使用的曲目版本與委員會不同,務必於應考時準備一份譜供考官評分用。
    檢定時,未彈奏委員會指定之曲目或未依規定彈奏,一律視同放棄,不予頒發證書。
  • 國際鋼琴檢定委員會為避免考生觸犯著作權保護法,禁止使用影印譜。所有考生(含背譜者)皆須攜帶原版樂譜,或本委員會所出版之樂譜至考場,攜帶影印譜無法進入考場。
  • 考曲演奏不須反覆,但 da capos及考曲有特別的要求則需要反覆。
  • 考曲速度請依照樂譜所標示的術語為主,不宜過快或過慢。
  • 為配合考場流暢性,考官有權於檢定演奏過程中,請考生終止彈奏,並進行下個檢定 步驟。
  • 報名鋼琴5 級以上者,須檢附3 級以上相對級數之樂理證書影本;或可先報考鋼琴檢定,及格之證書保留(以一年為限)於通過樂理檢定之後始頒發。(例:5 級鋼琴檢定需附3 級以上樂理證書,6 級鋼琴檢定需附4 級以上樂理證書,以此類推。)
  • 證書、成績資料保留於本委員會以一年為限

選曲規定要求

 

級數選曲規定及要求

※若選曲未依規定則不予計分。

級數 選曲規定及考試要求
初級(P級)
  • 共彈三首指定曲。
A、B、C、D級
  • 共彈三首:指定曲一首,自選曲兩首。
國際1、2、3、4級
  • 共彈三首:指定曲二首,自選曲一首。
  • 國際演奏1級以上級數,加考音階(須背譜)及視奏。
  • 報考鋼琴檢定1級以上者,須加考樂理。
國際5、6、7、8級
  • 共彈三首:指定曲二首,自選曲一首。
  • 國際演奏5級以上級數,加考音階(須背譜)、視奏及口試(請自行準備曲目相關音樂知識)。
  • 高級數考生請自行安排人選協助翻譜,以免因翻譜而影響評分。
  • 須檢附相關樂理檢定通過證書。
文憑級
  • 請自選三首不同時期的曲子,每首曲子至少10-15分鐘。
  • 請攜帶原版譜,並準備一份給考官。
  • 須檢附相關樂理檢定通過證書。

評分計分比例

 

評分內容

級數 評分內容
初級、A、B、C、D級
國際1、2、3、4級
考官將依照考生級數為考量標準,評分項目包括:姿勢、彈奏法、觸鍵、音色、和聲配置、準確性、速度、節奏、力度、曲風、踏板、樂句分句。
另外,考官也可能針對個別考生給予個別評語。
國際5、6、7、8級 考官將依照考生級數為考量標準,評分項目包括:姿勢、彈奏法、觸鍵、音色、和聲配置、準確性、速度、節奏、力度、曲風、踏板、樂句分句。
另外,考官將給予現場講評和即席指導,通過7、8級或文憑級者另可做升學甄試或申請推薦函。
※ 鋼琴檢定考官皆由外籍教授檢定,若外籍教授因病或其他特殊狀況無法主持考試,則該日之考試,將由國內教授評分。
 

計分比例

級數 百分比
初級、A、B、C、D級 三首曲子100%
國際1、2、3、4級 三首曲子75%,音階15%,視奏10%
國際5、6、7、8級 三首曲子75%,音階10%,視奏10%,口試5%
鋼琴檢定滿分為100分,67分以上為及格,80分以上為優等,87分以上為特優。
 

證書獎狀

  • ◎通過檢定考試者:將頒發英文證書及英文評語,並附該年度考官中英文簡介,及考生考曲中英文曲目單。
  • ◎若需中文評語者,可申請加購中文翻譯。
  • ◎各級數之全國前三名,考生及指導老師將各獲得由本檢定委員會所頒發的榮譽獎狀。

音階考試範圍

 
1級音階 一個升降以內大調,C、G、F大調
同向音階 雙手相隔一個八度,雙手同時彈奏上行及下行(一個八度)
反向音階 雙手相隔一個八度,雙手反向同時彈奏一個八度
開始音與結束音都相隔一個八度,*調性由考官抽選
 
2級音階 一個升降以內大、小調,C、G、F大調及a、e、d小調(小調含和聲及旋律)
同向音階 雙手相隔二個八度,雙手同時彈奏上行及下行(一個八度)
*調性、和聲及旋律小音階由考官抽選
反向音階 雙手相隔一個八度,雙手反向同時彈奏一個八度
開始音與結束音都相隔一個八度,小調只須彈奏和聲小音階
*調性由考官抽選
 
3級音階 二個升降以內大、小調,C、G、F、D、B♭大調及a、e、d、b、g小調。
(小調含和聲及旋律)
同向音階 雙手相隔一個八度,雙手同時彈奏上行及下行(二個八度)
*調性、和聲及旋律小音階由考官抽選
反向音階 雙手相隔一個八度,雙手反向同時彈奏一個八度
開始音與結束音都相隔一個八度,小調只須彈奏和聲小音階
*調性由考官抽選
 
4級音階 三個升降以內大、小調,C、G、F、D、B♭、A、E♭大調及a、e、d、b、g、f♯、c小調。
(小調含和聲及旋律)
同向音階 雙手相隔二個八度,雙手同時彈奏上行及下行(二個八度)
*調性、和聲及旋律小音階由考官抽選
反向音階 雙手相隔一個八度,雙手反向同時彈奏一個八度
開始音與結束音都相隔一個八度,小調只須彈奏和聲小音階
*調性由考官抽選
 
5級音階 四個升降以內大、小調,C、G、F、D、B♭、A、E♭、E、A♭大調及a、e、d、b、g、f♯、c、c♯、f小調。
(小調含和聲及旋律)
同向音階 雙手相隔一個八度,雙手同時彈奏上行及下行(四個八度)
*調性、和聲及旋律小音階由考官抽選
反向音階 雙手相隔一個八度,雙手反向同時彈奏二個八度
開始音與結束音都相隔一個八度,小調只須彈奏和聲小音階
*調性由考官抽選
 
6級音階 五個升降以內大、小調,C、G、F、D、B♭、A、E♭、E、A♭、B、D♭大調及a、e、d、b、g、f♯、c、c♯、f、g♯、b♭小調。
(小調含和聲及旋律)
同向音階 雙手相隔一個八度,雙手同時彈奏上行及下行(四個八度)
*調性、和聲及旋律小音階由考官抽選
反向音階 雙手相隔一個八度,雙手反向同時彈奏二個八度
開始音與結束音都相隔一個八度,小調只須彈奏和聲小音階
*調性由考官抽選
 
7級音階 所有的大、小調,C、G、F、D、B♭、A、E♭、E、A♭、B、D♭、G♭大調及a、e、d、b、g、f♯、c、c♯、f、g♯、b♭、e♭小調。
(小調含和聲及旋律)
同向音階 雙手相隔一個八度,雙手同時彈奏上行及下行(四個八度),最後要彈奏終止式
*調性、和聲及旋律小音階由考官抽選
反向音階 雙手相隔一個八度,雙手反向同時彈奏二個八度
開始音與結束音都相隔一個八度,小調只須彈奏和聲小音階
*調性由考官抽選
 
8級音階 所有的大、小調,C、G、F、D、B♭、A、E♭、E、A♭、B、D♭、G♭大調及a、e、d、b、g、f♯、c、c♯、f、g♯、b♭、e♭小調。
(小調含和聲及旋律)
圓滑奏及斷奏 雙手相隔一個八度,雙手同時彈奏上行及下行(四個八度),最後要彈奏終止式
*調性、和聲及旋律小音階、圓滑奏及斷奏,由考官抽選
大小三度及大小六度音階 雙手相隔大小三度及大小六度,雙手同時彈奏上行及下行(四個八度)
*調性、和聲、旋律小音階、大小三度及大小六度由考官抽選。
大調音階雙手相隔大三度及小六度,小調音階雙手相隔小三度及大六度。
琶音 雙手(同向間隔一個八度,反向從同一音)從根音位置開始彈奏四個八度(同向)或二個八度(反向)的所有大和弦及小和弦
由考官抽選並指定同向或反向
終止式 大調 I-IV-V7-I,小調 i-iv-V7-i,所有的大調及小調,右手最高音分別為根音、三音及五音
由考官抽選並指定右手最高音之位置

視奏考試範圍

 
級數 約級數程度 小節 調性
1級 A級 4-8小節 C大調
2級 B級 4-8小節 C、G、F大調
3級 C級 8-12小節 一個升降以內大、小調
4級 D級 8-12小節 二個升降以內大、小調
5級 1級 12-16小節 三個升降以內大、小調
6級 2級 12-16小節 四個升降以內大、小調
7級 3級 一首短曲 五個升降以內大、小調
8級 4級 一首短曲 所有升降以內大、小調

口試範圍

 

依國際鋼琴檢定考曲之相關問題由考官提問,問題難易度隨級數加深。

 
級數 評分項目
國際5、6、7、8級 項目包括:作曲家國籍、出生年代、所屬音樂時期、作曲家特殊稱號(封號)、彈奏作品特色、列舉作曲家重要作品、作曲家歷史定位及評價、樂曲名稱、樂曲出處、調性、轉調、各種曲式名稱、音樂相關術語、簡述樂曲風格、拍子特性、特殊和聲運用、終止式型式、音樂時期之劃分、鋼琴樂器之特性、作曲手法之特點、樂曲旋律之動機和主題、音樂元素(素材)的運用。

文憑級(Diploma)考試內容

 

報考資格:

鋼琴檢定文憑級須加考樂理7級,須於報名時,檢附樂理證書,或可先報考鋼琴檢定,證書保留於通過樂理檢定之後始得頒發!

 

應考時注意事項:

  • 由於是演奏文憑檢定,故全部曲目皆須背譜演奏。
  • 請務必於應考時準備一份給考官評分用。
  • 國際鋼琴檢定委員會為避免考生觸犯著作權保護法,各考場不接受影印譜。請務必攜帶您的原版譜至檢定現場。
  • 考曲演奏不須反覆,但 da capo's及考曲有特別的要求就一定要反覆。
  • 考曲速度請依照樂譜所標示的術語為主,不宜過快或過慢。
  • 考官有權於考試演奏期間,請考生中斷並進行下個考試步驟。
 

需具備能力:

項目 內容
(一) 樂曲
  • 報考演奏文憑級,應自選三首不同時期樂派之作曲家作品,每首樂曲長度至少十分鐘,並於報名時同步提交彈奏曲目給委員會。

選曲參考如下:

  • 巴洛克時期作品,如 J.S. Bach(法國組曲、英國組曲、協奏曲、Partita、Toccata 等)
  • 古典時期奏鳴曲,需完整樂章(如:Haydn、Mozart、Beethoven 等)
  • 其他時期作品,如浪漫樂派、印象樂派、20世紀作品或大型練習曲兩首。
(二) 技巧
  • 考生應具下列技巧能力,由考官指定抽考與否。
音階

同向及反向:調性、和聲小音階、旋律小音階、圓滑奏或斷奏 *由考官抽選

  • 雙手相隔一個八度,雙手同時彈奏同向上行二個八度,再反向彈奏二個八度,最後回到主音並彈奏終止式。
  • 大小三度及大小六度音階:雙手相隔大小三度及大小六度,上下行四個八度。
  • 三度音程音階:雙手相隔一個八度,同向彈奏上下行四個八度。
  • 八度音程音階:雙手彈奏八度音程,上下行二個八度。
  • 分散八度音階:雙手彈奏分散八度,上下行二個八度。
半音調

同向、反向、圓滑奏或斷奏。 *由考官抽選

  • 同向:
    • 雙手間隔一個8度,雙手同時同向彈奏半音階,上行及下行四個8度,由考官指定任何一音開始。
    • 雙手間隔大小三度及大小六度,雙手同時同向彈奏半音階,上行及下行四個8度,由考官指定任何一音開始。
  • 反向:
    • 雙手從同一音開始,雙手同時反向彈奏半音階,上行及下行二個8度,由考官指定任何一音開始。
    • 雙手間隔大小三度及大小六度,雙手同時反向彈奏半音階,上行及下行二個8度,由考官指定任何一音開始。
琶音
  • 同向及反向:調性、圓滑奏、或斷奏由考官抽選。 雙手間隔一個8度,雙手同時彈奏同向上行二個8度,再以雙手 同向上行二個8度,之後下行依照上行方式彈奏,雙手回到主 音。 (注意彈奏同向與反向上下行琶音,必須要連貫彈奏)。
  • 大小三和絃以四個音為一組之琶音(密集位置): 雙手間隔一個8度,雙手同時同向彈奏,原位、第一轉位及第二 轉位,上行及下行四個8度。只彈圓滑奏,調性由考官抽選。
  • 屬七和絃之琶音: 雙手間隔一個8度,由根音位置開始,雙手同時同向彈奏屬七 和絃琶音,上行及下行四個8度。只彈圓滑奏,由考官指定任 何一音開始。
  • 減七和絃之琶音: 雙手間隔一個8度,由根音位置開始,雙手同時同向彈奏減七和 絃琶音,上行及下行四個8度。只彈圓滑奏,由考官指定任何一 音開始。
和絃彈奏
  • 雙手間隔一個8度,雙手同時同向彈奏大三或小三和絃,用四個音 一組同時齊奏密集其和絃之音型,彈奏原位、第一轉位及第二轉 位,上行及下行二個8度。 *由考官指定任何一和絃開始
(三) 視奏
  • 約6級程度之考試樂曲。
(四) 口試

與所彈奏的樂曲相關。

  • 作曲家:姓名、國籍、時代、生平、樂曲出處、鋼琴作品、 作品特色、管弦樂作品、歌劇作品、其他作品、歷史定位及 評價。
  • 樂曲:風格、調性、曲式、拍子、動機、對位、奏鳴曲式、 尾奏、旋律特色、類似樂曲、標題與非標題音樂、音樂的想 像。
  • 樂譜:速度、術語、力度、表情、轉調、完全或不完全終止 式、樂曲高潮處、音樂線條走向、特殊和聲、作曲技巧。   (各種音樂素材處理的異與同)